方志良 的文章
责任约束力来自外部社会的需要,责任动力来自个人可感知到的需要
责任约束力来自外部社会的需要,责任驱动力来自个人可感知到的需要
初学责任动力学的人,对于责任矩阵模型中的XY轴的责任驱动力纬度与责任约束力纬度的区分感到有一点困难。下面就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区别分析。
责任动力学的动力系统可以分为两种动力,一种是约束力,另一种则是驱动力。责任动力学用数学公式表示:
责任动力系统=责任约束力+责任驱动力=1
责任约束力与责任驱动力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责任动力系统。
责任的驱动力与约束力该如何区分?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什么是责任的约束力。
责任的约束力是来自各种外部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国家、社会、组织与单位的正式的法律、法规、制度与非正式的道德、文化、习俗与情感的力量。
一个人无论是主动承担责任,还是被动承担责任,其责任的结果状态需要依靠责任约束力作为最基本的评价与判断的依据。
为什么会有责任约束力的存在的必要?
因为社会需要井然有序的运转秩序,就需要对特定与非特定角色的社会行动做出维系社会秩序共性的、一致性的、无差别的约束需要。也就是说,责任约束力不管责任人自身愿不愿意,高不高兴,它是为了外部社会的需要而存在。
接下来,我们来认识一下什么是责任的驱动力。
责任的驱动力是来自个人可感知到的内在需求与需要等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个人的物质层面的安全保障需要,追求物质数理层面更高的质量、品牌、地位需要,最求内心移情、情感等心理对象层面的需要,追求信仰、梦想、信念、价值观等精神对象层面的需要,它们真正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驱动力量。
为什么一定要强调个人可感知到的需要呢?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责任需求境界。这就好比,一个董事长和一个一线员工讲未来企业战略发展愿景与未来,有一些员工会说,看,我们老板天天在给我们画饼充饥。这就是不可感知到的需要。你讲得热火朝天再大、再好,在他的责任境界的世界里都是空的,不切实际的。
责任驱动力不是责任评价的依据,但它的需要决定了一个人承担责任的主动性与被动性的状态,以及责任性质、程度的问题。
为什么要重点研究责任驱动力因素?
因为人与人是不同的,故而人的需要诉求会出现差异化、个性化、周期性的不同,从而导致每一个人在社会上的责任最终所表现的状态的不同。当一个人因为在乎家人的需要,那么他出门在外一定首当其冲考虑的是个人的安全需要。有了这个责任驱动力前提,社会上的各种制度规则,对其而言就是安全保障,自然也不会去故意违反,内心更不会认为制度规则要求当成被动的约束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有责任担当的含义。
要让一个人有责任担当,首先要让他明白,责任约束力来自外部的需要,只有责任驱动力来自个人可感知到的需要。
责任约束力思维与责任驱动力思维决定责任担当的状态与持续性,两者之间的责任意识与责任思维模式会有本质的区别。